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优化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京交公交发〔2023〕5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为落实公交优先战略,保障公共交通发展,在继续合理施划公交专用车道,推进公交专用车道连续成网,提升公共交通通行效率的同时,对使用时段、利用效率进行优化调整。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对本市公交专用车道采取如下通行管理措施:
一、公交专用车道是指在道路上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标志、标线注明或者使用其他设施隔离的专供公共汽车、电车通行的车道,不包括快速公交系统(BRT)专用车道。
二、坚持公交优先战略,继续加大公交专用车道施划力度。根据道路条件和公交线网布设需要,重点在不连续、不成网的路段增设公交专用车道,推进公交专用车道连续成网。
三、在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逐步放开部分公交专用车道,调整部分公交专用车道的启用时间。公交专用车道应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标注的时间启用,对标注有“工作日”启用时间的,仅在工作日(含法定节假日调休的工作日)启用,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启用。(优化调整名单附后)
四、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取得校车标牌的专用校车,运载学生时在确定的时间和路线可以通行公交专用车道。
五、允许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
六、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社会车辆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七、本通告规定的公共汽车、电车包括公交车和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机场巴士、通勤定制快巴以及经本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2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本条规定的机场巴士、通勤定制快巴和单位通勤班车在确定的时间和路线可以通行公交专用车道。
八、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年5月20日
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放开的公交专用车道
一、高速路
京藏高速:马甸桥(北三环)至北郊农场桥
京港澳高速:六里桥(西三环)至宛平桥
京开高速:玉泉营桥(南三环)至西红门收费站南100米处
二、快速路
京通快速路-建国路主路:国贸桥(东三环)至八里桥收费站
广渠路:双井桥(东三环)至东六环
万泉河路-圆明园西路:苏州桥(北三环)至肖家河桥
三、环路
三环路:三环路主路
四、主干路
西土城路-学院路-学清路:蓟门桥(北三环)至林大北路东口
朝阳北路:京广桥(东三环)至白家楼桥
榴乡路-德贤路:刘家窑桥(南三环)至旧宫新桥
长春桥路-远大路:苏州桥(西三环)至远大路西口
统一同一路段使用时段的公交专用车道
阜成门外大街-阜成路:阜成门桥(西二环)至定慧桥
阜石路:定慧桥(西四环)至双峪桥
广渠路:大郊亭桥(东四环)至东六环
天坛东路:天坛东门至玉蜓桥